江宣[2016]5号关于春节期间利用农村文化礼堂进一步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通知.pdf(打开)
发布时间:2017/1/20

中共江山市委宣传部文件

江宣〔20165

 

中共江山市委宣传部

关于春节期间利用农村文化礼堂进一步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文化礼堂建设村:

近年来,在各乡镇(街道)、村、市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建成一批农村文化礼堂,成为农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阵地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新风景,大大夯实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构筑起农民精神家园。春节将至,为更好地发挥农村文化礼堂作用,进一步丰富广大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让农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的新春佳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力营造节日文化氛围。要大力开展送形势政策宣讲、送文艺、送电影、送图书、送演出、送科技、送卫生等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集聚人气,让农村文化礼堂真正“动起来”、“响起来”、“活起来”。要组织开展好各类民俗文化活动,推动民间文化传承发展。各地特色文体活动队伍要发挥优势,依托农村文化礼堂,举行各种健康向上、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陶冶群众情操,愉悦群众身心。

二、广泛开展“文化走亲”活动。要结合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文化志愿者走进文化礼堂开展多种形式的“学、采、送、种”活动。要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村,因地制宜举办“我们的村晚”活动,利用各具特色的农村文化礼堂节目开展“文化走亲”,提高编排节目的演出效益,引导村民参与策划、组织、表演和观看,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增强文化礼堂内在活力。

三、深入开展教育礼仪活动。春节是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的重要载体,也是象征团结、兴旺,寄托新希望的节日。要利用春节外出人员返乡的契机,从各地实际出发,运用科技手段,优化硬件设施和内容,有针对性地向农民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政策宣讲、科学和法律知识普及等,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要引导文化礼堂建成村举行新春贺岁、祈福迎新等文明礼仪活动、特色民俗活动,凝聚农民群众的情感寄托,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对文化礼堂的亲近感、认同感和归属感。

四、切实加强对农村文化礼堂的管理服务。春节期间,外出农民工和放假学生集中返乡回村,文化需求旺盛,农村文化礼堂要延长开放时间,加强日常管理服务。各地要充分发挥农村文化礼堂已有音响、LED大屏、投影、免费无线WIFI等设备作用,服务农民群众。要引导做好农村文化礼堂标识的灯光亮化工作,保证按时亮灯,凸显当地文化礼堂文化地标。要积极响应上级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做好挂灯笼贴春联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中宣部宣教局、省、衢州市《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做好挂灯笼贴春联工作的通知》),在各文化礼堂悬挂灯笼,原则要求悬挂核心价值观主题灯笼,营造社会主义价值观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要高度重视农村文化礼堂的安全运行,组织住建、安监、电力等部门对已建农村文化礼堂联合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要做好大型文化活动安全保障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五、组织开展对文化礼堂活动的宣传报道。市、镇、村各级广播与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江山广电总台、江山新闻信息中心要组织好专题报道。各镇、村要加强领导,因地制宜,节俭办事,精心组织各类文化礼堂活动。对春节期间农村文化礼堂内各项活动开展的资料,特别是影像资料,要精心组织拍摄,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各镇、村要将春节期间文化礼堂活动安排于2016125日前报市委宣传部文化科,并在225日前上报有关活动小结。联系人:琚雪萍;联系电话:4963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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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山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