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问题的
整改情况的公告
( 2017年11月20日公告)
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浙江省审计厅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告整改结果办法(试行)》(浙审督〔2016〕61号)要求,现将2015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报告中反映我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关于存在接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我部已进一步加强接待费报销审核,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中共江山市委宣传部
2017年11月20日
抄 送:江山市人民政府
中共江山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印发 2017年11月20日印